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乔健发布时间:2013-07-16浏览次数:110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规范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采购的相关方针、政策。
    3、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工作方针,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组织参与基建和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议标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采购的报批、报审手续和合同审验、审签等工作。
    5、负责办理设备进口、免税、报关及商检等手续。
    6、负责协调物资的提运、安装、调试、验收、退货、索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7、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和供货厂商资料。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