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贵州省调整公办普通
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拟在贵阳市召开贵州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贵州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23名)
1.消费者(学生或学生家长)13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省消费者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公办高校)3名,由省教育厅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省发展改革委邀请。
4.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代表各1名,由相关部门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4名)
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
设记者席4个,由省发展改革委邀请。
(四)听证人(4名)
听证人由省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四、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申请人须为学生或学生家长;
2.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就听证方案真实客观地反映意见、阐明理由;
4.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5.如实提供并同意公开个人姓名、职业等必要信息。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3.如实提供并同意公开个人姓名、职业等必要信息。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成为消费者代表或旁听人员的,可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方式:登录中国贵州app首页进行线上报名。其中:消费者代表需上传清晰可辨的本人身份证、本人或子女学生证明扫描件;旁听人员只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时。
(联系人及电话:吴幸妮,0851-85299013)
特此公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