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六盘水师范学院体育馆屋面漏水零星维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LPSSY-HQFWZX-202612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 44676.84 元(最高限价),不设最低限价 |
项目踏勘 |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报价人自行联系甲方预约踏勘 |
根据使用需要,我校拟开展“六盘水师范学院体育馆屋面漏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进行报价。
1. 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踏勘情况及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外项目、选配件、维修工序等应在报价单中单独列明单价及合价。
(2)本项目实行一轮报价,报价文件提交后不得修改。
(3)成交后如发生附件清单外不可预见的增项工程,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报审后审核结算。
(4)报价人未踏勘或踏勘不充分的,报价风险自行承担。
2. 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甲方使用要求。
(2)甲方对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列明;未明确的,乙方可选用同等档次合格产品, 进场前报甲方确认。
(3)材料进场时,甲方应参与验收并签署《材料进场验收单》;甲方未按时验收的,视为材料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
(4)因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导致价格变动的,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3. 拟邀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报价资料
报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供应商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自拟格式文本填制、签字或盖章 | 原件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自拟文件格式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和询价声明函; | 自拟文件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原件 |
5 | 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 1.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7 | 对公账号 |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以上资料一份,须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报价时间及联系方式。
5. 成交原则
(1)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平均价或成本价的,甲方有权要求报价人书面说明理由;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3)如最低报价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以确定次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6. 项目地点及施工要求
(1)维修改造位置以甲方书面指定为准,甲方变更施工位置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负责材料、辅助设施设备的运输、制作、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3)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水电接入及通行便利,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施工过程中如涉及隐蔽工程的,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继续施工,后续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返工。
(5)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证。
(6)需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7. 完工时限
(1)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工。
(2)因以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水电、材料进场条件;
② 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或阶段性成果;
③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④ 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
(3)乙方非因上述原因逾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
(4)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明确表示无法履行的,甲方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
8. 质保期
(1)整体质保 2 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或材料缺陷导致的维修,乙方免费负责;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乙方可收取成本费用。
9.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及施工工艺要求等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如未能达到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合格,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10. 报价起止时间
2026年6月24日8:00 至 2026年6月26日 17:00(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00),报价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不接收邮寄报价。
11. 报价资料递交地址:
六盘水师范学院龙山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105办公室,报价资料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12.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7784882078。
13. 中标结果
(1)中标结果将在报价截止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六盘水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官网公布,查询网址为:https://www.lpssy.edu.cn/hqc/main.htm。
(2)甲方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未成交的报价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退还报价资料,甲方应予配合。
14.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场地设施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15.附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与公告正文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