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六盘水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分析天平采购。
二、项目编号:LPSSY-hcxysyzxcg-202602。
三、项目金额:100000.00元。
四、项目踏勘:本项目自行踏勘。
根据使用需要,我校拟开展“六盘水师范学院化材学院分析天平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进行报价。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请报价人自行、自愿联系我方工作人员了解货物要求后进行报价,若有不含在附件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整体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报价文件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
2.报价人报价时应承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外观和内在质量需符合使用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4.报价人投标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承诺书。
以上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5. 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际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 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2)供货范围除包括“报价单”中的材料外,还应负责运输、制作安装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采购方将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按100元/天计收,直至项目完工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可根据采购方通知推迟供货期。
8.质保期:1年。
9.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如未能达到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10.报价起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12:00-2026年6月25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14:00-17:00)。
11.报价材料递交地址:六盘水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中学202办公室。
1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586607222。
13.中标结果请自行登录六盘水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官网查询。
附件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万分之一天平MA204E报价清单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