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者:杨应明发布时间:2022-03-22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1.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组织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与评估,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

 3.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组织拟定和执行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科研项目管理、成果鉴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科技合作、科研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职工培养培训、调配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岗位聘任的有关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奖惩、收入分配工作。

 5.负责学院教学科研设施设备的管理,编制配置计划,并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6.管理学院各项经费。组织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并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审批经费支出。

 7.配合学院党委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中。

 8.负责对外交流(包括国际交流)和产学研合作。

 9.负责学院安全稳定的具体工作。

 10.负责创新创业教育。

 11.负责学院行政管理工作。

 12.对学院学术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