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对2023年度拟新增设本科专业的公示

时间:2023-08-18浏览:46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区域行业需求和办学实际对专业结构布局进行调整,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提出申报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矿业与机械工程学院提出申报智能采矿工程专业。

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校外专家论证、第7次教学指导委员会表决,第11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学校第105次党委会审议通过,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和智能采矿工程两个专业拟作为我校2023年度新增设本科专业进行申报。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601473

 

附件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相关申报材料.zip

附件2 智能采矿工程专业相关申报材料.zip

教务处

2023年8月18日

(供稿/刘龙飞  编辑校队/刘龙飞  审核/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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